齐齐哈尔钢结构厂房建设用地注意事项
1、建设地外形应尽可能简单,如为矩形场地长宽比一般控制在1:1.5之内,较经济合理;地形应用于车间布置、运输联系及场地排水;一般情况下,厂房自然地形坡度不大于5‰,丘陵坡地不大于40‰,山区建厂不超过60‰为宜。
2、应避开发震断层和基本烈度高于九度地震区,泥石流、滑坡、流砂,溶洞等危害地段,以及较厚的三级自重湿陷性黄土、新近堆积黄土、膨胀土等地质恶劣区。
3、应避开具有开采价值的矿藏区、采空区,以及古井、古墓、坑穴密集的地区。
4、厂区用地面积应满足生产工艺和运输要求,并预留扩建用地。
5、生产用地及员工居住用地应根据工厂规模及定员,按国家、省、市所规定的定额,计算所需面积。
6、有废料、废渣的工厂,其堆存废料、废渣所需面积应满足工厂服务年限的要求。
7、施工用地应根据工厂建设规模、施工人数、临建安排等因素考虑。
8、避免将钢结构厂房选择在建筑物密集、高压输电线路地工程管道通过地区,以减少拆迁。
9、在基本烈度高于七高地区建钢结构厂时,应选择对抗震有利的土壤分布区建厂。
10、钢结构厂房厂址不应选择在不能确保的水库下游与防洪堤附近。
11、厂址地下如有古墓遗址或地上有古代建筑物、文物时应征得有关部门的处理意见和同意建厂文件.
12、钢结构厂房建设用地地基承载力必须满足建设规定要求,不可盲目多建。
齐齐哈尔钢结构电气不仅关系到人身,也关系到建筑物、电气设备等财产及电气装置功能的正常发挥,许多发达国家都十分重视电气问题,制定了专门的电气规范,如美国的《国家电气规范》和欧盟的《低电压指令》等,这些电气规范对保护人身、预防电气火灾起到了良好的作用。
美国《国家电气规范》充分体现“以人为本”的电气原则,在其首页上开宗明义地写道:“本法规的目的是为人身和财产提供保障,避免遭受因用电而产生的危险。”美国国家防火协会依据新的技术和行业需求,每3年对《国家电气规范》进行1次修订,从而使这部美国电气领域重要的文件规定严密详尽、文字严谨,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,并自始至终保持标准和规范的先进性,在世界范围内享有很高的声誉。
由于历史原因,我国电气规范的制定参考前苏联《电气装置安装规程》的标准,仅强调设备的保护,缺乏“以人为本”的观念